比利时长期签证
签证国家 请选择签证国家 签证类型 比利时长期签证 入境次数 单次
签证时间 1-3周 有效期 使馆批 停留期 按申请
市场价 5400 会员价 5000 是否面试 需要面试
商品代码 06130201
收客范围 全国
签证文件  

与非欧盟成员国公民家庭团聚签证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

有效护照

- 应在过去10年内签发;

- 应该是在预定离开申根地区后至少3个月内有效,如需多次入境,应至少在最后一次预定离开申根地区的时间内有效;

申请签证时需含至少2页空白护照页;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一份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暂住证(如有)或 居住证明(于外籍人士适用)

申请表格  

照片 三张6个月内所照的符合规格的护照照片;

比利时方的身份证/居留许可和护照复印件

关系证明

配偶:

结婚证明:一份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结婚证明原件(该认证书需包括红色结婚证的复印件);

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如果离婚或丧偶,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或配偶死亡证明。

18 岁以下子女: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如果父母离婚,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判决书,该判决书需指明父母双方谁是子女的监护人;

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父母声明书,声明子女可以永久地离开;

 如果子女是领养的,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领养证明;

 如果父母之中一方死亡,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一方父母的死亡证明。

体检证明

一份体检证明,证明你没有携带任何可能危及公共健康的疾病。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6 个月有效。此体检表格必须由指定医院签字、盖章。

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你已年满18周岁,一份公证且认证过的根据普通法律表明你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证明,并翻译。

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在申请签证之前如你已居住在国外数月,你还需要递交一份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当地比利时领馆认证或标注。

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资金能力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需有稳定的、固定的、足够的生存能力证明,此证明须同时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并且避免他们成为政府机构的负担。此条不适用于与唯一的18 岁以下子女团聚。

互助保险公司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已经加入一个互助保险公司(Mutualiteit / Mutualité)的证明,该保险需覆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

 

与比利时公民家庭团聚签证所需文

 护照+复印件

有效护照:

- 应在过去10年内签发

- 有效期至少12个月

- 申请签证时需含至少2页空白护照页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一份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暂住证(如有)或 居住证明(于外籍人士适用)

申请表  

照片 3张近期(不超过6个月)符合规格的 护照大小的照片,照片需粘贴在申请表上.

与之团聚的比利时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关系证明:

配偶:

结婚证明:一份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结婚证明原件(该认证书需包括红色结婚证的复印件);

 如果离婚或丧偶,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或配偶死亡证明。

18 岁以下子女: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如果父母离婚,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判决书,该判决书需指明父母双方谁是子女的监护人;

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父母声明书,声明子女可以永久地离开;

 如果子女是领养的,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领养证明;

 如果父母之中一方死亡,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一方父母的死亡证明。

18 岁(含)以上子女: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21 岁(含)以上子女: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需提供经济上依靠比利时父母的证明;

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资金能力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需有稳定的、固定的、足够的生存能力证明,此证明须同时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并且避免他们成为政府机构的负担。

此条不适用于与唯一的18 岁以下子女团聚。

互助保险公司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已经加入一个互助保险公司(Mutualiteit / Mutualité)的证明,该保险需覆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

 

与非欧盟成员国公民家庭团聚签证所需资料

 护照+复印件

有效护照

- 应在过去10年内签发;

- 应该是在预定离开申根地区后至少3个月内有效,如需多次入境,应至少在最后一次预定离开申根地区的时间内有效;

申请签证时需含至少2页空白护照页;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一份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暂住证(如有)或 居住证明(于外籍人士适用)

申请表格  

照片

三张 6个月内所照的符合规格的护照照片;

比利时方的身份证/居留许可和护照复印件

关系证明

配偶:

结婚证明:一份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结婚证明原件(该认证书需包括红色结婚证的复印件);

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如果离婚或丧偶,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或配偶死亡证明。

18 岁以下子女: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该证明需包含父母的姓名;

 如果父母离婚,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离婚判决书,该判决书需指明父母双方谁是子女的监护人;

 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父母声明书,声明子女可以永久地离开;

 如果子女是领养的,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领养证明;

 如果父母之中一方死亡,需提供经由公证和认证过的一方父母的死亡证明。

体检证明

一份体检证明,证明你没有携带任何可能危及公共健康的疾病。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6 个月有效。此体检表格必须由指定医院签字、盖章。

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你已年满18周岁,一份公证且认证过的根据普通法律表明你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证明,并翻译。

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6 个月有效。

在申请签证之前如你已居住在国外数月,你还需要递交一份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当地比利时领馆认证或标注。

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足够的住宿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的资金能力证明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需有稳定的、固定的、足够的生存能力证明,此证明须同时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并且避免他们成为政府机构的负担。此条不适用于与唯一的18 岁以下子女团聚。

互助保险公司

将要与之团聚的人已经加入一个互助保险公司(Mutualiteit / Mutualité)的证明,该保险需覆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

 

备注  

1、请尽量提供所提供材料的原件,您提供的资料越齐全越有利于获得签证,但我公司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使您肯定获得签证。

2、复印件请您提供A4纸标准的清晰材料,材料会直接递交到领使馆,所有复印件材料均可能不再退还。

3、申请时间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该政治和罢工等,则可能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发生;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的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该国的具体信息内容为准。

附: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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