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4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4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在职证明
1、按模版提供(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若无抬头信纸,可自行编辑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并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3、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4、名片如有请提供2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
1、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代码证》或《外商企业登记证》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公安机关可盖政治处章;
3、如该证明没有有效期或者不约定期限可接收;
4、如该证明已过有效期,需一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证明的复印件。
注:1、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有年检章且在有效期内。
★资产证明
1、请提供近半年的活期帐户借记卡对账单原件(需由银行盖章),余额最低为5万元。对帐单记录需拉到出行前一个月;
●2、若有房产(可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产(购车证)等财产,需要提供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面签提示:
1、我们将为客人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并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按时前往捷克使馆递交申请。
2、捷克使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电话:010-85329500
自由职业者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4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4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居委会证明
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据的中英文证明,证明该申请人在当地居住了多长时间,需当地街道居委会盖章及负责人签字。
★相关证明
(1)如申请人是已婚自由职业者,但其配偶是在职人员,需提供:
1.配偶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中英文在职证明,用单位信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内容包括申请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配偶的单位、职务、月薪,配偶单位担保人的姓名,出国旅游时间,保证其按时归国,以及费用由其配偶来承担;
2.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工资对账单原件。
(2)如双方均为自由职业者,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如能提
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3)单身未婚人员,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如能提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自由职业者的拒签率较高,故当使馆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更多附加材料时,请竭力配合。
★资产证明
1、请提供近半年的活期帐户借记卡对账单原件(需由银行盖章),余额最低为5万元。对帐单记录需拉到出行前一个月;
●2、若有房产(可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产(购车证)等财产,需要提供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面签提示:
1、我们将为客人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并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按时前往捷克使馆递交申请。
2、捷克使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电话:010-85329500
退休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4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4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退休证原件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产证明
1、请提供近半年的活期帐户借记卡对账单原件(需由银行盖章),余额最低为5万元。对帐单记录需拉到出行前一个月;
●2、若有房产(可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产(购车证)等财产,需要提供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面签提示:
1、我们将为客人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并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按时前往捷克使馆递交申请。
2、捷克使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电话:010-85329500
在校学生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4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4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英文在校证明
学生只有在寒暑假期间以及国定假日期间方可提供材料进行申请,需提供学校英文在校证明。
★相关证明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若与父母同行需提供:
A.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公证和认证外,不去的一方还要出具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3)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4).上述公证均需办理中英文公证书。
注:对于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单独出行者,使馆不予受理。
2、18周岁以上学生:
(1)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请提供近半年的活期帐户借记卡对账单原件(需由银行盖章),余额最低为5万元。对帐单记录需拉到出行前一个月;
●2、若有房产(可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产(购车证)等财产,需要提供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面签提示:
1、我们将为客人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并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按时前往捷克使馆递交申请。
2、捷克使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电话:010-85329500
学龄前儿童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4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4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证明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若与父母同行需提供:
A.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公证和认证外,不去的一方还要出具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3)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4).上述公证均需办理中英文公证书。
注:对于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单独出行者,使馆不予受理。
2、18周岁以上学生:
(1)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请提供近半年的活期帐户借记卡对账单原件(需由银行盖章),余额最低为5万元。对帐单记录需拉到出行前一个月;
●2、若有房产(可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产(购车证)等财产,需要提供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面签提示:
1、我们将为客人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并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按时前往捷克使馆递交申请。
2、捷克使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电话:010-853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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