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3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英文在职证明
1、按模版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若无抬头信纸,可自行编辑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出行人不能为自己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单位证明复印件
1、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代码证》或《外商企业登记证》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股票交割单,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邀请材料
1、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经过官方认证的邀请函;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或护照首页及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原件或荷兰官方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第三国签证页
如行程中需访问其他国家(不包含申根国家),需提供此国家签证页原件。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委托书原件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2份。请将委托书打印出来,无需填写里面的内容,只需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需本人签名且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不能代签,不能涂改)。未成年人由父母一方代签,且在签完未成年人名字后签署父母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自由职业者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3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股票交割单,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英文经济来源说明信
本人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经济来源证明。
★已婚人员相关材料
1、配偶的英文在职证明,在职证明需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配偶的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工资卡对帐单);
3、结婚证中英文公证书并认证。
★邀请材料
1、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经过官方认证的邀请函;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或护照首页及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原件或荷兰官方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第三国签证页
如行程中需访问其他国家(不包含申根国家),需提供此国家签证页原件。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委托书原件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2份。请将委托书打印出来,无需填写里面的内容,只需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需本人签名且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不能代签,不能涂改)。未成年人由父母一方代签,且在签完未成年人名字后签署父母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退休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3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退休证原件
1、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丢失,请提供原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要有最新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退休工资卡(养老金)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股票交割单,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邀请材料
1、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经过官方认证的邀请函;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或护照首页及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原件或荷兰官方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第三国签证页
如行程中需访问其他国家(不包含申根国家),需提供此国家签证页原件。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委托书原件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2份。请将委托书打印出来,无需填写里面的内容,只需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需本人签名且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不能代签,不能涂改)。未成年人由父母一方代签,且在签完未成年人名字后签署父母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在校学生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3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
★英文在校证明
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资产证明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养老金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父母相关材料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需同时提供父/母名下对帐单、在职证明原件及能体现关系的中英文出生证明公证书并认证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申请人必须为学生/儿童本人)。
★同行关系证明
1、中英文出生证明公证书并认证;
2、如与父母一方出行,另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同意信公证并认证;
3、如父母均不出行,另提供不出行双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
★邀请材料
1、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经过官方认证的邀请函;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或护照首页及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原件或荷兰官方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第三国签证页
如行程中需访问其他国家(不包含申根国家),需提供此国家签证页原件。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委托书原件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2份。请将委托书打印出来,无需填写里面的内容,只需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需本人签名且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不能代签,不能涂改)。未成年人由父母一方代签,且在签完未成年人名字后签署父母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学龄前儿童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3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资产证明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养老金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父母相关材料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需同时提供父/母名下对帐单、在职证明原件及能体现关系的中英文出生证明公证书并认证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申请人必须为学生/儿童本人)。
★同行关系证明
4、中英文出生证明公证书并认证;
5、如与父母一方出行,另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同意信公证并认证;
6、如父母均不出行,另提供不出行双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
★邀请材料
1、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经过官方认证的邀请函;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或护照首页及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原件或荷兰官方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第三国签证页
如行程中需访问其他国家(不包含申根国家),需提供此国家签证页原件。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委托书原件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2份。请将委托书打印出来,无需填写里面的内容,只需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需本人签名且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不能代签,不能涂改)。未成年人由父母一方代签,且在签完未成年人名字后签署父母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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